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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1年“水舞功夫杯”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发布者:  时间:2021-04-17 00:00:00  浏览: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体育教研部

    二、承办单位:

    体育教研部球类教研室

    三、协办单位: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校学生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1年4月-6月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一号篮球场(三号门)

    五、参赛单位:

    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信息与控制工程系、机械工程学院、管理系、设计与艺术系。

    六、组织机构:

    组委会

    组 长:李厚艳

    副组长:朱 帅 佟 瑞

    组 员: 刘红阳 赵 雷 马铭远

    裁判组

    裁判长:佟 瑞

    副裁判长:赵 雷

    裁判员: 马铭远 孙伟东 于 琦 赵 多

    刘宇豪 杨佳霖 闫海龙

    七、参赛办法:

    (一)人数规定:

    1、参加人数:各参赛队以院系为单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5人;

    2、参赛运动员不足8人,全队不得参赛;

    (二)运动员条件

    1、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须为本校在籍学生,参赛时须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允许上场参加比赛。

    (2)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

    2、运动员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准更换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须更换运动员,需持有效证明。经组委会批准方可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常规赛,第二阶段半决赛,第三阶段总决赛。

    1、第一阶段(4月-5月)常规赛,采用双循环主客场积分制。

    2、第二阶段半决赛(时间另行通知),常规赛积分前四名的队伍交叉进行淘汰赛(第一名对阵第四名、第二名对阵第三名),采用三场两胜制,胜利的两支队伍最终进行第一、二名决赛,失败的两支队伍最终进行第三、四名决赛,第五至第七名按照常规赛积分排名。

    3、第三阶段总决赛(时间另行通知),第一、二名决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比赛,第三、四名决赛采用三场两胜制比赛,最终决出前四名队伍。

    九、决定名次办法:

    (一)第一阶段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并不参加最终名次排列。

    (二)第二阶段采用三场两胜淘汰制,即先胜两场的队伍晋级总决赛,失败的队伍进行第三、四名决赛。

    (三)第三阶段第一、二名决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比赛即先胜三场的队伍获胜,第三、四名决赛采用三场两胜制比赛即先胜两场的队伍获胜。

    (四)常规赛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国际篮联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中关于名次排列方法规定执行。

    (五)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的规则解释。

    2、采用4×10分钟比赛方式,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1分钟,第2、3节中间休息2分钟;

    3、比赛采用全场毛时比赛,在第4节和每一决胜期最后1分钟进行静时比赛;

    4、第4节及每一决胜期最后1分钟拥有掷球入界球权的球队请求暂停后(前场端线发球除外),均在记录台对侧前场罚球线延长线和中线之间掷界外球恢复比赛;

    5、一名队员犯规累计达到5次,必须立即离开比赛;

    6、一名队员技术犯规或违反体育精神犯规任意累计达到2次,必须立即离开比赛。联赛技术犯规或违反体育精神犯规任意累计达到4次,停赛1场;

    7、每节比赛中某队已发生了4次全队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8、比赛用球:男子采用7号球。

    9、参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篮球联赛总规程中要求的规则和特殊规定执行。

    10.参赛人员不得佩戴眼镜及任何饰品,例:耳环、手环、项链、戒指等上场比赛。

    11.参赛队伍需准备两套球服或双面球服(正反面穿着),颜色为一深一浅。每场比赛名字在前的队伍穿浅色衣服,名字在后的队伍穿深色衣服。如比赛服出现颜色相同,有责任的队伍本场比赛判负。

    12、特殊规定:

    (1)各参赛队可报名15名队员,每次比赛上场12名,比赛上半场采取第一节第二节各需6名队员轮转上场(第一节上场队员第二节不允许上场比赛),比赛下半场可自由调换队员。

    (2)报名队员参赛期间均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第一场比赛时将原件和复印件带到比赛场地,组委会核对后上交复印件,归还原件。

    (3)凡在比赛中采用伸腿、勾脚等危险伤害动作被判罚违体犯规的球员,除按规则给予判罚,均将追加处罚该球员在赛季内停赛两场。

    (4)所有参赛队员需签署《免责声明》和《知情同意书》。

    十、资格审查和处罚规定:

    (一)资格审查:

    1、为体现本届比赛的育人宗旨,请各院系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犯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各队领队、教练要对运动员资格确实负责。

    2、各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按规定准备好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凡在赛前未完成资格审查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3、组委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采取不同形式,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进行认真核查(参赛队员随身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对违犯资格规定的参赛队、运动员及所在院校将给予处罚。

    (二)各类违纪违规的处罚:

    1、资格问题的处罚:

    (1)赛前发现运动员资格有问题,证据确凿,立即取消当事人的参赛资格,不得更换,全队少于8人时,按规则规定不得参赛。

    (2)若在比赛中发现运动员资格有问题,经调查、取证、核实后,视确认、核实的时间及对联赛造成的影响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在比赛开始后,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则立即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并处罚该队停止参加本届和下一届比赛。

    在比赛结束后,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则取消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和名次,追回奖品、纪念品,并通报全校。

    2、赛风赛纪问题的处罚及特殊规定:

    为了维护比赛的正常秩序和严肃赛风赛纪,凡在比赛中出现赛风赛纪问题的参赛队按以下规定处罚:

    (1)各参赛队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大声喊叫,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经裁判警告无效时,判罚该队教练员技术犯规一次。

    (2)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辱骂裁判员,不得辱骂队员,经警告无效时,判教练员技术犯规。若重犯,则立即取消该教练员该场比赛的临场指挥资格。

    (3)凡在比赛场内、场外打架或动手打人的运动员、教练员将被给予严厉的处罚,即取消当场及之后(本届联赛)比赛资格及临场的指挥资格,并取消该运动员或教练员下一届比赛的参赛资格。

    (4)凡在比赛中闹事、罢赛及打假球的队一律处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队或队员下一届比赛的参赛资格。

    3、连续违纪违规的处罚:

    若一个队连续出现“队员资格”违反规定或违纪受处分屡教不止,将根据情况对该队的领队和教练员予以停赛1—2届的处罚。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1、本次比赛前三名颁发奖杯。

    2、前六名颁发证书。

    3、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名额另行通知)。

    4、评选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名额另行通知)。

    5、决赛评选MVP球员一名。

    十二、报名:

    1、请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单,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盖章的纸质报名单报送体育教研部(业精楼111)

    2、半决赛和总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比赛申诉:

    凡对比赛过程和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竞赛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

    十四、其它:

    1、《报名表》,《免责声明》,《知情同意书》见附录

    2、在比赛期间,如因为场地,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主办方会因具体的情况对活动做出适当的调整,做另行通知。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由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体育教研部负责解释、修改。